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劳动节放假及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5月2日(星期一)停课一天,5月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