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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期放假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1    作者:tmm      来源:     点击:

鄂电大办字〔2017〕3号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暑期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1.教职工:7月1日放假,9月1日正式上班。
6月28日—7月1日不安排坐班,有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2.学 生:6月24日放假,9月2日、3日报到,9月4日正式上课。
二、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工作;做好开放教育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责任部门:教务处)
2.做好职院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部门:招毕办、各学院)
3.做好职院专业建设、实训室建设工作,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工作。(责任部门:职院教务处、相关部门)
4.做好2017年职院迎新、军训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实施2017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主题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党办校办、各学院)
5.完成2018年财务预算“一上”编制工作。(责任部门:财务处)
6.完成鲁巷校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队招标等开工前准备工作;(责任部门:基建处)
7.完成关山校区食堂三楼维修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
8.完成校园无线网络(关山校区)施工工程。(责任部门:教育技术中心)
9.配合做好鲁巷校区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征收工作。(责任部门:资产设备处)
10.组织做好中层干部培训等相关工作。(责任部门:组织部)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各项工作,并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工作安排和相关准备工作。
2.有关单位(部门)要在放假前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党办校办和保卫处。
3.保卫处要加强假期校园管理,对非校内人员出入实行登记,严格管理;督促各单位(部门)安全责任人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4.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等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安全、文明教育,保证他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