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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1-09-29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

目前,学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学校负责监督。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也制订了条款不一的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有的则只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由于现在就业形式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定教育部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定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教育部就业协议书,交用人单位,填写相关事项,签署意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协议书生效。协议书签写后需将一份寄给学校做为打印报到证依据,一份单位留存,一份寄给毕业生。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定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建议: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特别提醒:签写协议一定要和用人单位询问,能否 办理户口档案。如果用人单位可以办理,那么请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有档案接受权的国企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局等)在协议书上盖章,并写明详细档案邮寄地址;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办理,请在备注里注明,毕业生在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在人才市场进行托管。